全国首例:因官网长期未更新受处分
核心提示:对于政府网站,国务院既有基本要求,也有远景目标。详见:《网站建设的政策导向》。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了2016年第四次全国政府网站抽查情况,至此,全国已有几百个不合格不达标的政府网站被通报,但鲜有官员被问责。不过就在日前,海南省儋州市商务局局长、党组书记董海峰就因为“失职导致该局网站长期不更新”被处以行政记过及党内警告处分。记者查询公开报道发现,这是我国首个因未履行信息公开责任而被问责的案例。
目前,海南儋州市商务局原网站已经永久关停,相关内容迁移到省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
海南儋州市商务局网站页面
网站长期未更新 局长被立案审查
2016年11月2日,“儋州市商务局”网因存在“首页面长期未更新”的突出问题,被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通报为不合格政府网站,这是海南省唯一被通报的网站。之后,海南省省长刘赐贵批示要严肃处理。近日,儋州市纪委也将该案例作为“不干事、不担事”典型案例通报,儋州市委对董海峰予以立案审查。
据《海南日报》2月6日报道,海南省儋州市纪委通报了五起不干事、不担事典型案件,其中就包括“海南省儋州市商务局局长、党组书记董海峰因工作失职导致该局网站长期不更新被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通报问题”。
通报称,董海峰作为市商务局主要负责人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其行为已违反工作纪律。2016年12月6日,市委决定对董海峰的违纪行为予以立案审查。如今,两个月过去了,记者近日独家获悉,董海峰分别被处以行政记过及党内警告处分。
为何这么处分?党纪法规都有依据
海南省政府办公厅信息公开处处长王正杰表示,儋州市委、市政府对于董海峰的处分在党纪和法规上都是有据可依的。
王正杰表示,儋州市商务局官网长期未更新属于“不作为”,加上被国务院办公厅通报,因此,儋州市方面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五条的第一项和第二项对其行政记过处分。其中,第一种情况是“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第二种情况是“不及时更新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
根据党内有关条例,儋州市委对董海峰不履行本职工作义务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一些网有质疑,此前在国办公布的2016年第二次全国政府网站抽查情况通报中,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因“多个栏目为空白”也出现在了通报名单上。为何彼时对相关负责人没有进行处分?王正杰表示,保亭住建局官网多个栏目空白是因为该网站当时处于改版期间,在数据库里有信息和内容。根据当时的情况,领导的批示没有这么严厉。
专家:望此案能开启我国信息公开问责制先河
根据国办日前公开的信息显示,目前,我国84%的省(区、市)建立了问题网站问责机制。从省级层面看,除了西藏、广东、黑龙江、辽宁、山西5省份之外,全国其他省份均建立了问题网站问责机制。虽然各地纷纷建立了问题网站问责机制,然而在实践中,鲜有行政单位主要负责人因信息公开不力被问责的消息。
学者表示,希望这个案例能够开启我国信息公开问责制的先河,通过各种措施使各级政府履行信息公开的职责。
(原标题:央视:海南一局长因官网长期未更新受处分成全国首例)
来源:央视